各乡镇人民政府,各园区管委会,县各有关单位:
因人事变动,经县政府研究,决定对灌南县平安电力创建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。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灌南县平安电力创建工作领导小组
组 长:唐 波 县政府副县长
副组长:吴晓军 县政府办副主任
张 国 县经信局副局长、中小企业局局长
王 炜 县供电公司总经理
成 员:沈崇健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、县综治办主任
马轶娟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
杨旭升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、政治处主任
陈开军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
杨红佐 县交运局党委委员、公路站站长
孙展勤 县安监局副局长
王树仁 县住建局副局长、规划局副局长
张志国 县经信局党委副书记
姜 辉 县住建局党委委员
于达静 县国土局党组成员、开发区分局局长
薛寿祥 县林业局副主任科员
杜新忠 县城管局副局长
张德怀 县供电公司副总经理
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负责平安电力创建活动组织协调的日常工作,办公地点设在县经信局,张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。
二、灌南县电网建设用地征收补偿工作领导小组
组 长:唐 波 县政府副县长
副组长:吴晓军 县政府办副主任
张 国 县经信局副局长、中小企业局局长
王 炜 县供电公司总经理
成 员:杨旭升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、政治处主任
姜 辉 县住建局党委委员
朱金山 县水利局党委副书记
杜新忠 县城管局副局长
王树仁 县住建局副局长、规划局副局长
张志国 县经信局党委副书记
谢中权 县环保局副局长
于达静 县国土局党组成员、开发区分局局长
张德怀 县供电公司副总经理
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办公地点设在县经信局,张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。
三、灌南县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
组 长:唐 波 县政府副县长
副组长:吴晓军 县政府办副主任
张 国 县经信局副局长、中小企业局局长
王 炜 县供电公司总经理
成 员:马轶娟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
程 祥 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
杨旭升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、政治处主任
姜 辉 县住建局党委委员
朱金山 县水利局党委副书记
陈开军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
孙展勤 县安监局副局长
杨红佐 县交运局党委委员、公路站站长
王树仁 县住建局副局长、规划局副局长
姜 粤 县文广体局副局长
杜新忠 县城管局副局长
薛寿祥 县林业局副主任科员
张志国 县经信局党委副书记
于达静 县国土局党组成员、开发区分局局长
张德怀 县供电公司副总经理
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办公地点设在县供电公司,王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。
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
2018年8月2日
(此件公开发布)
抄送:县委办公室,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,县政协办公室。
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 2日印发